近日,区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成功抓获“电炸”分子4名,并缴获电鱼、炸鱼工具和渔获物若干。 事情发生在2月底,民警在三泉镇河边巡逻时,连续听到几声异响,便上前查看。 区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民警 梁冰:我们到了现场后发现 有两名中年男子 一名男子拿着竹竿 另一名男子正在往竹竿上绑火炮 现场岩石上放了少许火炮和被炸起来的鱼 民警:这里面(矿泉水瓶)是什么东西?嫌疑人:是我们弄的(鱼) 民警:里面有好多?嫌疑人:有几个 经询问,两名嫌疑人出于好玩的心理,又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便带着春节期间未用完的火炮到三泉河沟里炸鱼。由于天气寒冷,河面上野生鱼类较少,几人便用胶带将火炮绑在木棍上,再将火炮放入石缝里炸鱼,非法捕捞野生鱼15尾。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嫌疑人还有另外的违法行为。 区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民警 梁冰:经过调查我们发现 嫌疑人前期也到过三泉 通过电鱼的方式 非法捕捞渔获物50余尾 目前,警方已经对两名嫌疑人依法采取了 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电鱼、炸鱼、毒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活动,危害的不仅是野生渔业资源,更会对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3月1号0时至6月30号24时为禁钓期,此期间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