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号,记者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6月30日24时,我区21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当天上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局等单位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部分渔具店、餐饮店、河流沿线进行突击检查。在城区一渔具店,检查人员重点查看是否销售禁钓渔具、捕鱼工具,饵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向顾客宣传禁钓事宜等,随后在餐饮店,了解所售鱼类进货渠道,是否销售野生鱼类,在当天检查中均未发现不合规的情况。 据了解,为巩固长江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果,禁钓期间,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水陆联动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行动,聚焦涉渔餐饮市场等重点场所,长江干流支流等重点水域,强化执法检查强度频率,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重点打击“捕运销”团伙链条,“泥鳅钓”、潜水电鱼、无人机无人船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稳定恢复。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将被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尹江:每年的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是天然水域的禁钓期,对我们南川来说主要是这些天然的河流禁止垂钓,同时在十年禁渔期间,餐馆禁止销售野生鱼类,渔具店禁止售卖天然水域的禁用渔具,大家共同来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