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9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至10日在南川商务中心召开,会期3天半,会议时间若有变化,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建议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南川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重庆市南川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重庆市南川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