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人的脾气容易被太阳晒得火爆。近日,一位驾驶员就因为不冷静,在高速路上做出了恶意别车的危险行为。 后车行车记录仪显示,在G65包茂高速路南川段,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从右侧窜出,故意挡在后车前面,干扰后车正常行驶。在10秒内先后踩了三次刹车,随后扬长而去。民警通过车牌号找到了这位开斗气车的车主。 别车车主:他一直在超车道上,起码三四分钟,我那天早上一直可能是气不过。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南川大队 民警 刘海波: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员这种开斗气车的行为给予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恶意别车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市民在驾车时,一定要控制好情绪,不可因一时之气,酿成大祸害人害己。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南川大队 民警 刘海波:在道路上行驶遇到恶意别车这种行为,驾驶员一定要保持冷静,切不可硬碰硬,应当及时通过行车记录仪记录行驶数据,联系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