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兴隆镇永福村土地租赁费集中兑付仪式现场,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联合为28户村民发放了被拖欠的土地租赁费共计11.1万多元。 兑付现场,28户村民逐一核对信息、签字确认,领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土地租赁费。 村民 任发琴:我今天领了8000多块钱 非常高兴 据了解,永福村部分村民将土地租赁给欧某用于发展花卉种植。后来,欧某因经营亏损,从2019年开始就未再兑现土地租赁费用,村民多次索要,都没有结果。得知情况后,区司法局派出法律援助律师帮助村民收集证据,拟好起诉状,在征得全体村民同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诉状后,区人民法院立即开展调查,决定将村民的诉求合并处理,同时联合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镇村干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在多方协调努力下,欧某同意支付村民们从2019年到2021年的土地流转费11.1万多元。 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杨宝黎:我们在调解工作中 将28件案件 合并成一个案件进行处理 大大缩减了当事人的维权时间和维权成本 也节约了法院的司法成本 在短时间内促成调解 让当事人零跑腿 足不出户获得土地租赁费 切实做好了诉前治理工作 当天,法官和法援律师还为村民们宣讲了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发放了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100多份,并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