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肖、邓越月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肖辞去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邓越月辞去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