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赵翎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1月24日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赵翎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