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群防群控机制。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全区人群聚集性活动监督投诉电话的通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来了解一下通知的具体事项。 监督投诉的受理范围是自《重庆市南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重申暂停全区人群聚集性活动的通告》发布之日起,仍未按要求暂停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的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及时有效地受理群众的监督投诉。
1.酒店、宾馆、民宿、日租房、农家乐等违规营业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商务委 2.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电影院、游戏游艺厅、景区、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违规营业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3.大型商场违规促销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4.校内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教委 5.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社会组织违规开展活动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民宗委 8.饭店、餐馆、网吧、茶楼、棋牌室、麻将馆、酒吧、KTV、洗浴场等违规营业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9.营运车辆违规营运和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0.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停止广场舞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1.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各乡镇(街道)负责接受辖区范围内群众的监督投诉,受理电话为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 通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值守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投诉和意见建议,对受理的监督投诉,快速核实办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在每天16:00前将受理监督投诉统计表经主要领导审定后进行报送。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群众监督投诉受理情况的暗访督查力度,对不认真履行通知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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