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号,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护航。 【现场同期声 网络直播服务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账号注册服务。】 在鼓楼广场,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团区委等多部门结合宣传资料,向过往的市民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暑期儿童安全防范等知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号起开始实施,此次修订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包括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完善了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等。 【同期声 市民 胡女士:很多东西写在这个法律条款去了,我们家长要去认真地学。】 接下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还将通过现场宣传、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相关宣传,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同期声 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 杜红川:我们民政部门将持续开展,“合理监护 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团委、妇联、法院、检察院、包括司法等部门也将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好我们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为我们未成年人托起一片晴朗的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