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平安校园建设,10月29号,区法院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来到水江镇宁江小学,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现场同期声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课堂上,宣讲团成员为孩子们详细介绍了我国公民的含义、权利与义务,并结合真实案例向大家讲解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以及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后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等内容。 【同期声 宁江小学五年级四班学生 韦银苹:所以我们就需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伤害他人,如果有必要也要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据了解,“小公民法律课堂”是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推出的一个新平台,由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管办的法官组成宣讲团,面向区内各学校,根据不同阶段青少年特点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同期声 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成员 秦丹丹: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